我们还有许多的明天

这世界或许不是我们所期望的样子,
但我们仍能摸索出合适的方式过生活。

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

等一个人咖啡

昨天终于到电影院看了等一个人咖啡。虽然昨天是916日但电影的开始与结束都没播放国歌。电影一开始就与小说里完全不同了。那颗白菜打哪来的啊?

阿拓

小说里的阿拓是我最喜欢的角色,有着刘海、害羞、没个性,还有诚恳蓝色的微笑。小说将他描写得质朴无华,而我就是喜欢小说里的他那纯真本质。小说透过他所认识的一群“奇怪”朋友,扎扎实实让我看到阿拓的无心机和真诚的心,让人觉得人与人之间其实没那么复杂。电影则削了很多的人物,完全带不出阿拓的个性特色,只有那呆呆的笑容能显出他的天然呆。不过电影有一句台词,阿拓的台词:“大家都去追求成功。我呢,我这种loser啊,就负责过些既没有意义有不成功的生活。快乐就好啊!”这句台词完全让阿拓在电影里扳回一城。他其实就是对自己诚实,对别人也诚实的诚实宝宝。小说里他真的有一个叫“弯弯“的女朋友被阿不思抢走,然后他就有这么一句经典台词:“最可怕的事不是我不爱她,而是她也不爱我了。”(这一句不知道有没有记错,懒得查证。)

泽于

小说里思螢非常非常喜欢的学长,像金城武的一个学长,喜欢了三年的学长,整整一年跟他共吃一碗泡面的学长。他们第一次的邂逅是在等一个人咖啡馆里。电影里,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泽于更本不存在呢?电影里演活的只是老板娘的初恋。“雨不会一直下。”是他的经典台词,电影里他或许映射没有人会一直等一个人?没有人会一直喜欢一个人?还是,悲伤不会一直悲伤呢?“爱情需要的巧合比你想象的还要多。”,这个鬼魂角色的经典台词还蛮多的嘛,他与女主的巧遇似乎比阿拓来得多~毕竟只有她看得见他,但他们却不是爱情。所以建议编剧把台词改成“人生嘛,就是有那么多的巧合!”不管是遇见你想遇见的,还是遇见你不想见的。小说的最后泽于发现自己身边最重要的原来是思螢,但电影的最后泽于只是让思螢明白她最爱的谁。题外说一说,电影里的小泽于真的演得蛮自然,尤其喜欢一个人的眼神,在我看来比男女主角演得更好~

思螢

让人印象深刻的自我介绍:思念的思,萤火虫的螢。电影主角有把见义勇为的臭三八刻画出来,编剧加了“爱心笔”那一段,很难不让人看见她的见义勇为吧。电影里她是因为参加的社团而写下《等一个人咖啡》;小说里却是因为哥哥的女朋友——文羚影响而写下这个故事。小说还是电影都没改变的除了见义勇为的臭三八,就是第三人/旁观者的角色说故事。但这么说又不是很对,因为她当局者迷,混在故事中说故事,不知道自己也是故事的一部分。电影省略了她在小说里的家人,她的哥哥、爸爸及妈妈,却加入了许多的搞笑元素,从她头顶?脑后?可以变出香肠和豆花。这里我有不禁小佩服了编剧的巧思,让观众除了笑料,还可以准确知晓她的心意。她一面骑野狼想去追阿拓,头上冒出豆花,停下喝了两口豆花……看到这里,我真的很想很想在电影院里快递一碗豆花。

阿不思

小说里,她一头短发、带着一个红色胶框眼镜、不喝咖啡、抽烟……惜字如金、沉默寡言是她性格特色,因为这样大家都说“酷”。小说刻画她是个拉子,电影里却留有想象空间,让观众随自己的意思,把她想成是拉子也好不是也好,都可以成立。“爱情不谈愧疚”这一句属于阿不思的,不论小说还是电影都一样。

老板娘

小说里是老板娘每天调出奇奇怪怪的“老板娘特调”等有缘人;电影里,阿不思要调出属于老板娘的特调。小说里,老板娘会做些小学生做的劳作,而不是整天窝在窗边的小圆桌上,看似喝醉酒(不知道你有没有同感?)。小说里老板娘会喝摩卡爪哇;养一只名叫苏门答腊的猫。小说里她的初恋小情人是国小毕业时双亲车祸过世。小说里他们在邮局,抢匪冲进邮局抢劫,他为她挡子弹而被射伤右手。电影里这一段在路边发生,射伤的是他的腹部。无论如何,故事的结尾她都宽恕自己,释放自己,让自己走出过去,不再执着。最后她电影里到世界各地旅行;小说里则找到一个愿意持续喝下100杯她的特调——一个叫培信的演奏家,跟他到奥地利国家。也因为她的离去,等一个人咖啡永远打烊。电影的铺陈也不错,老板娘的情人变成天使,有一双很大的翅膀时,让我有点热泪盈眶。如果出现一个肯为我挡子弹的人,我一定不会错过。

你喜欢怎样的结局?

最后,这里提一提电影更动或删除的人物及事件,这些是我觉得可以存在的存在。

1.    小说里女主角是高三生,而且一开始就在咖啡店里打工,而主角阿拓已经是大学生。电影将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缩短了些。
2.     电影在台北拍的,故事里的咖啡馆自然在台北。不过,小说里的咖啡馆在新竹。我没去过台湾,不知道在新竹可以看到一零一吗?
3.      小说里的咖啡馆有一只叫阿苦,后改名叫苏门答腊的猫。
4.        小说里,阿拓第一次带思螢去暴哥家看电影,看的不是『屎在我心中』而是『绝命终结站』,暴哥的外号叫暴走死神。
5.      小说里,暴哥和金刀婶不是一对,金刀婶是厨师,而金刀桑是送瓦斯的。
6.      .电影里帮阿拓签联络簿的是卖香肠的阿伯。小说里则是:一到三年级是巷口卖麦芽糖的阿婆帮他签联络簿,后来因为921地震,阿婆过世,四年级后的联络簿一直都是卖猪肉的阿伯帮他签的。
7.       电影有一段是卖爱心笔的来找暴哥寻仇,阿拓和思螢逃难时为她挡刀。小说里这一场流氓寻衅的戏是暴哥找人自编自导演的,目的是让阿拓一展男人气概。阿拓知道实情后向暴哥挥拳这一段我其实蛮喜欢的。
8.       小说里有一个思螢的好友——百佳喜欢阿拓,后来还帮阿拓的狗还是猫取名叫“胡萝卜”。
9.       电影里思螢的室友,那个一直砸砖头的小青。小说里的她不用砸砖头,成绩可好了,除了数学。
10.   虽然,小说里的咖啡馆结束营业,但是乱点王却开了一间新的咖啡馆,思螢和阿不思在新开的咖啡馆打工,等着阿拓从非洲归来,继续他们的故事。
11.   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,电影中等一个人咖啡营业至晚上10点,而小说中的等一个人咖啡营业至晚上十点半。哈哈哈~
12.   最后的最后,小说里的倉仔有一句台词我很喜欢,但他没机会演出。“人生啊,不管怎样都要试着接受它。


完成两千字的讲评,总结下,电影是电影,小说是小说。影迷和读者的需求不同,造就一部脍炙人口的电影,何乐而不为呢?喜欢电影就看电影,喜欢小说就看小说,人生嘛,简单一点,不管怎样都试着接受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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